入夜,房间亮着微弱的光。
陆时琛开了门,挤身而进。
他弯腰换鞋,淡淡道:“怎么不开灯?”
我大脑一片空白,浑身僵硬的坐在沙发上,一时不知怎么开口。
下午我心血来潮,打扫了那间杂货屋。
却翻到了一个密码箱,许是它的主人太心急,没有关好它。
所以,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探到了里面的秘密。
一千多张照片,两件校服,几根发圈,还有一本日记。
照片上的人是陆时琛的初恋沈微。
她笑的、哭的、撒娇的,每一帧都能看出拍照之人的用心。
那本日记,更是写满了它的主人对所爱之人的爱而不得和无尽思念。
我全身血液倒流,如坠冰窟。
终于意识到了一个事实。
陆时琛不爱我,他爱的是沈微。
直到现在,我还被这个事实震惊得回不了神。
陆时琛没有发现我的异样,他开了灯,神色如常的从我面前经过。
突然,我的余光被一抹火红刺痛。
那是一大捧玫瑰,有999朵。
我哑声叫住了陆时琛,他不解回头。
“有事?”
“你手里的玫瑰,是哪儿来的?”
我看见了陆时琛眼里一闪而过的心虚。
可他却淡笑着回答:“你说这个啊,当然是买的,我准备做成干花,就挂在卧室的墙上,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吗?
我觉得很恶心。
因为那捧玫瑰,是陆时琛送给沈微的生日礼物,除此之外,还有一条价值千万的项链。
玫瑰太寻常,又太大,比起其它价值昂贵的礼物,就略显逊色。
所以沈微只是拍了个照,拍完就扔了它。
陆时琛看见了,又捡了回来,想做成干花,做一辈子的纪念。
他还真是痴情,哪怕沈微扔了他的礼物,他也依然甘之如饴的舔着。
他拿着花进了杂货屋,下一刻,杂货屋的门猛地打开,陆时琛沉着脸,怒气冲冲的质问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