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陈旭送出门,他在门口迟迟不走,在等什么。
我语气不咸不淡。
「公文包、手表都拿了,你又怎么了?」
陈旭下巴绷紧,一对眉皱着,矜持地保持沉默。
夫妻七年,在这之前,我又追了他三年。
一共十年的爱,陈旭身上的风吹草动,我都知道意思。
他这是在索要告别的吻。
因为我没有像往常一样凑上去吻他,说「我爱你」,他觉得古怪。
「林晓安,还在生气?肚量大点,口红印是误会。」
「那个女生身体不舒服,我送她回家,意外留下的。」
「我已经解释了一晚上,证据链清晰,你能不能理智一点?」
他语气平静,可字里行间都带谴责。
陈旭是律师,语言逻辑一直很好,所有话都没有漏洞。
连我们的婚前协议,他也写得整齐。
不会委屈我,也不留偏心。
昨晚,因为那件带了香味的西装外套,我又哭又叫。
那是早晨才给他认真熨烫的,一条褶子都没留下。
为了学这个手法,手指上有很多处烫伤,皱巴巴,很难看。
晚上,他的外套却带了别人的香吻。
口红印的颜色和味道我很熟悉,是他初恋的心头好。
刚约会时,陈旭会代购香水和化妆品给我,我感动得以为这就是一辈子。
虽然颜色和味道很淡,我一点都不喜欢。
但那是他的心意啊。
我提出能不能换个种类,可每年,陈旭还是照样送,也不管我喜不喜欢。
后来才知道,其实他是给初恋买的,送她是真,送我的只是附赠。
「我信你,可以了吧?」
看向自己空落落的手指。
戒指昨晚就摘下来了,食指有一圈痕迹,勒得通红。
陈旭会不会发现呢?
如果他挽留一声,我也许会心软,再原谅他一次。
可陈旭却快速略过我的手,要出门工作。
「对了,今晚我想吃鱼。」
他心安理得地布置任务,比起妻子,我更像保姆。
看着男人笔挺的身影消失在电梯口,
心一点点沉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