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房屋产权人写一份能交代房产证丢失的原因、经过、时间和地点等内容的申请书,由产权人及其单位签字盖章。然后,产权人需要携带已签字盖章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的发放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后,当事人需要在当地报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见报后,产权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刊登了声明的报纸、遗失人所书写的具结、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赵飞 律师普法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赵飞律师,律师
擅长:婚姻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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