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法律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换句话说,留置最长的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留置是24小时都是被监控状态,从留置开始的到解除留置的都处于监控之下。留置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两种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董梦雪 律师普法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董梦雪律师,执业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常年法律顾问、征地拆迁、集团诉讼、刑事
版权声明:本文发布于花草百科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