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共有产权房可以进行买卖。其法定买卖条件为:1、经所占份额超过三分之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2、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以上条件满足一个即可对共有产权房进行买卖。若共有人间有其他约定,则应依照具体约定内容进行处理。若未依法取得共有人同意或未遵照约定进行买卖的,属于无权处分,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董梦雪 律师普法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董梦雪律师,执业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常年法律顾问、征地拆迁、集团诉讼、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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