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写贫困申请书的相关要求:1、贫困申请书首先要写明自己本人的真实身份,姓名要求与身份证名字完全一致。内容为申请理由与相关证明依据,且保证证明的真实性;2、贫困申请书中应当按照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书写,全文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且尽量没有修改痕迹;3、贫困申请书书写完毕后,打印相关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的公章,或者更高一级主管部门的公章。贫困申请书中出现“家庭经济困难或需要申请国家贷款”等情况时,需要打印相关的证明材料等等。以上申请书的内容都应符合实际情况作出申请,禁止弄虚作假,造成国家扶贫资源的浪费。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罗丹 律师普法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
擅长: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公司法、侵权纠纷、离婚继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