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相关规定,我国将残疾人的残疾等级划分为十级,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肢体残疾等等,它是根据残疾的轻重程度和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划分的。在十个级别的残疾中,一到四级是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的,五六级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七到十级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由此分成了三个大等,三等属于最后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赵飞 律师普法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赵飞律师,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擅长:合同事务、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
版权声明:本文发布于花草百科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