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并购指两家或多家企业合并为一家企业,通常为一家占有优势的公司吸收其他家公司,由多个法人变为一个法人。而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并购分为两种,分别是兼并与收购,收购是并购方式里面的一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王勇 律师普法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
擅长:离婚谈判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离婚诉讼代理、子女抚养权争夺、房产、股权及家族财产分割、分家析产与遗产继承、涉外婚姻专项法律服务、婚姻家庭相关协议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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