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公布的《女性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每一个用人单位的女职工都有产假,休假90天,其中产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产假增加15天。多胎生产的话,每生一个宝宝,就增加15天的产假。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流产的情况下,所属机构应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期间的产假。女性工作人员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情况下,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的流产者可以休42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张丽珍 律师普法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擅长:婚姻家庭涉及的房产问题、公司股权问题、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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