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抚恤金不能由配偶独自占有,一般是在配偶和其他亲属之间按法定比例分配,每个月由工伤保险基金发放,为死亡职工没有生活来源或者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提供帮助,配偶占每个月抚恤金的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占每月抚恤金的百分之三十,所有抚恤金加起来不可以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每月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孔晓雪 律师普法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孔晓雪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擅长: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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