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设立投资公司的条件: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投资,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应当区别于直接经营的投资业务;内资设立的投资公司,其投资范围在审查批准其经营范围时,可以用通用语言表述,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应当区别于直接经营业务。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投资,是指公司对某一行业或行业的投资范围,但并不意味着公司直接经营该业务。旅游业作为一个投资领域,不需要向行业管理部门报批。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设立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九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
孟金龙 律师普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不良资产处置、民商事法律诉讼
版权声明:本文发布于花草百科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