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法院强制执行房产过户,过户费用是由买房子的一方承担的,如果不是经过拍卖手续,直接以房屋折价补偿,过户费用是直接算在债务人这边的。法院拍卖房子首先会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如果解除了查封,接着就会把材料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之后就是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根据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 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邝李楠 律师普法
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
邝李楠律师,律师
擅长:房屋买卖合同、拆件安置补偿、婚姻家庭与继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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