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由用人单位统筹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即工伤职工工资保留期的存在和期限,必须经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当地停工停薪期目录确定受伤职工的停工带薪休假期限,不需经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张宗垚 律师普法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张宗垚律师,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人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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