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身份证是有使用期限的,如果身份证过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属于无效证件,也就无法办理业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身份证的使用期限分为十年、二十年、长期。但是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十六周岁到二十五周岁,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十年。四十六周岁,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长期,即永久。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欧阳一鹏 律师普法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
欧阳一鹏律师,执业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网络名誉权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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