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北京市办理居住证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暂住证或居住登记证,申请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并加盖单位的公章。还需具备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或继续学习证明之一。申请人凭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证明申请居留时间,申请人在北京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障证明,以及当前地址在北京的居住证明。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张丽珍 律师普法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擅长:婚姻家庭涉及的房产问题、公司股权问题、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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