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如果夫妻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不再发放独生子女证,并且不能在享受独生子女的相关优待政策。如果之前已经领取过独生子女证,就可以继续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以及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的优待政策。如果已经领取独生子女证,但想再生育的夫妻,就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的相关优惠,但之前享受的也不用退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文》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张丽珍 律师普法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擅长:婚姻家庭涉及的房产问题、公司股权问题、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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