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简易程序适用于离婚诉讼。一般情况下,案件的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束。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仍需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审判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入普通程序的,可以转入普通程序,合议庭应当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判期间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张丽珍 律师普法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擅长:婚姻家庭涉及的房产问题、公司股权问题、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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