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离婚时微信的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的聊天记录属于一种电子的证据,只要具有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就可作为判决的依据。真实性指的是证据必须真实,不得伪造、复制或者篡改等。如果是电子的证据,必须是原始的载体。关联性指的是聊天记录和案件的当事人存在特定的关系,合法性指的是获取聊天记录的手段必须合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
张丽珍 律师普法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擅长:婚姻家庭涉及的房产问题、公司股权问题、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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