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我国的相关法律对审理期限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审理期限是法院从受理案件后,到审结为止,法律所允许的最长时限,法院必须在审理期限内作出裁判。在民事案件中,普通程序是立案之日起六个月。简易程序是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刑事案件中,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受理后二个月,最迟也不能超过三个月。在行政案件中,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二审为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丰培铭 律师普法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擅长:征地拆迁业务、贪污贿赂类刑事业务、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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