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第二次提取公积金的时间需要间隔为一年。第二次提款的时间以收到上次付款的月份为准,至少一年。提取公积金要有银行贷款合同的证明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或者产权证上有夫妻或者子女两个姓名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罗丹 律师普法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罗丹律师,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优秀团员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嘉奖律师、2011“律师进社区”双十佳先进个人、浙江微博律师团成员
擅长:刑事辩护、经济合同纠纷、公司法、侵权纠纷、离婚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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