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在三种情况下,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每一种情况都有不同的结果:一、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双倍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方法是,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单位服务年限。一、根据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终止,即一般称为解雇、解聘。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或者补偿职工,但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保留相应的证据。一、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补偿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方法是,将单位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乘以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另行支付一个月的通知。如达成一致意见,上述标准可自行商定赔偿标准,但须遵守强制性法律和条例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谢姗珊 律师普法
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
谢姗珊律师,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企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