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汽车的报废年限是:1、小、中、大出租客车是8、10、12年;2、客车租赁使用的15年;3、小、中、大教练客车是10、12、15年;4、公交13年,其他小、大、中营运客车是10、15、15年;5、校车15年,大、中非营运客车20年;6、低速货车、载货汽车是9、15年。该报废年限的计算日期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如果从出厂之日起两年以上没有注册登记的,那么前述时间从出厂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我国《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如下: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沈培亮 律师普法
安徽皖大律师事务所
沈培亮律师,创始人律师
擅长:主攻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房产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