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怀孕期间,夫妻双方到本单位或村委会办理怀孕登记;夫妻双方按规定在登记表上填写基本情况,双方单位或村民委员会签署并盖章;村级专家或本人携带前款所列材料,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领取出生证明。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出具婚育证明或者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出具婚育证明或者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曹成 律师普法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曹成律师,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广播电台嘉宾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解调室点评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擅长:婚姻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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