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国内公司注册所需信息:1、拟注册公司的名称;2、拟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3、拟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4、拟注册公司的注册地址;5、股东数字证明(或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工商登记)及身份证双方复印件或扫描件;股东为公司提供的公司组织机构数字证明;6、各股东持股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姜超 律师普法
江苏成商律师事务所
姜超律师,主任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务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