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分公司是按照公司内部管辖关系作为分类的,是相对总公司而言的,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相对独立的分支机构。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而分支机构是相对于整个企业而言的,是企业法人为履行职责在总部外设立的非法人组织,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是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王黎 律师普法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王黎律师,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擅长:民商事、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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