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最新出台的规定,民政局不能再出具婚姻证明了。民政局只能在办理涉及台湾、芬兰、哈萨克斯坦、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功共九个国家的公证事项意外,民政局不再向任何部门及个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项规定是为了规避结婚证与结婚证明的重复之嫌。
法律依据《民政部通知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曹成 律师普法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曹成律师,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广播电台嘉宾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解调室点评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擅长:婚姻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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