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不合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对于劳动者施行的是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超出上述工作时间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视为加班。用人单位只有在能够保障劳动者身体、心理健康的前提下,与劳动者协商取得同意后,方可加班,强制加班当然不合法。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孔晓雪 律师普法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孔晓雪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擅长: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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