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年薪十万交税4000元左右。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即超过5000元的部分才需要交纳个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规定,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年薪十万平均月薪8333,每月减去5000元剩余3333元乘10%的所得税333.3元,一年交税4000元左右。
法律依据2018年8月31日,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通过,起征点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起征点和税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一、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为: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徐延轩 律师普法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徐延轩律师,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擅长:主要涉及合同及合伙纠纷、互联网法律、数据合规、劳动争议,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