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关于违约金与定金之间的区别的问题,定金是作为债权的担保而存在的,其成立和效力,受到担保法的调整。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违约金适用于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只有违约事由发生后才可适用违约金条款。且违约金不具有担保性质。因此,二者在成立条件、性质、适用条件和后果等都存在区别。
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董梦雪 律师普法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董梦雪律师,执业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常年法律顾问、征地拆迁、集团诉讼、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