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临时身份证可以在常住地派出所进行办理。需要当事人本人持居民户口簿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到常住地派出所提出办理申请。公安派出所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将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最后,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李勇 律师普法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
李勇律师,专职律师
擅长: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婚姻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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