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权,而刑法中规定的剥夺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担任国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张梅 律师普法
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张梅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
擅长:刑事、合同、婚姻
版权声明:本文发布于花草百科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