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当前我国对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在现行的基础上提高了百分之十,其中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上每人每年提高了1200元。对退伍军人的抚恤标准也有所提高,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提高到了每人每月550元,参战的退伍军人提高到每月600元。因为疾病导致残疾的军人的抚恤标准也提高到了每人每年7万多左右。
法律依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三、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不高于十级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的原则,调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提高标准不低于50元。中央财政对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辽宁等9个省(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00元;对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对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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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章法律师,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具有国家注册营销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时担任余干深圳流动党员支部书记、江西省余干政协委员
擅长:刑事辩护、工程建设、债权债务、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