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有预售证的烂尾楼由开发商和政府负责。烂尾楼形成的原因,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一是开发商发现继续施工只会赔钱、建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时候,就会主动停止楼盘的开发和建设,形成了烂尾楼。二是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楼盘建设项目缺乏后续的建设资金,或者是开发商涉及其他债务纠纷、违法建设等不是出于开发商意愿产生的停工,形成了烂尾楼。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此,政府负有监管的职责。
法律依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徐延轩 律师普法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徐延轩律师,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擅长:主要涉及合同及合伙纠纷、互联网法律、数据合规、劳动争议,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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