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派出所不办事的投诉渠道主要有:1、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对该派出所进行举报;2、当事人可向监察机关对该派出所进行举报;3、对派出所不办事的行为,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4、针对派出所不办事的行为,当事人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派出所不办事的行为,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汪世龙 律师普法
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
汪世龙律师,副主任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控告、合规业务
版权声明:本文发布于花草百科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