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请求女方返还彩礼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1、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仅为事实婚姻关系的;2、双方当事人虽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但是却没有共同生活过的;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钱的行为导致其生活困难的。存在上述第二、三种情形时,退还彩礼需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曹成 律师普法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曹成律师,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广播电台嘉宾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解调室点评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擅长:婚姻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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