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我国没有直接规定女方不用返还彩礼,只是规定了女方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况。法无禁止即允许,只要不是婚姻法司法解释儿第十九条规定的男女双方未结婚、虽然结婚了未同居想要离婚或者结婚了但是给付彩礼导致男方家庭困难的情况,就可以不返还彩礼。因此,女方只要证明,自己不属于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况,就可以主张不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缔结婚姻的条件无法达成,该赠与就应当撤回,赠与的财产应当恢复到初始状态,彩礼受益人应当返还赠与人。
曹成 律师普法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曹成律师,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广播电台嘉宾律师;北京电视台第三解调室点评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擅长:婚姻与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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