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认缴最晚时间不得晚于公司经营期限届满之日,如公司章程对注册资本缴纳时间有特别规定的,按公司章程缴纳。说白了认缴出资额就是股东愿意拿出的钱。然而目前,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被允许外出。允许在一定时间内多次取出。现在提取的金额是实缴的出资额。例如:a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2人,a认缴600万元,B认缴400万元,同意分两期投资,一期500万元,二期500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孟金龙 律师普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孟金龙律师,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不良资产处置、民商事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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