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我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通常情况下,每件离婚案件要交五十元到三百元给法院。如果是关于财产分割的案件,总额在二十万元内的,不用另外交钱。一旦超过二十万元,那超过部分会按百分之零点五的比例交纳。离婚诉讼费要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方承担的。如果双方都有责任,那就双方一起分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张丽珍 律师普法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张丽珍律师,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协继承编立法促进组成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擅长:婚姻家庭涉及的房产问题、公司股权问题、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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