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我国对于物权法的司法解释,首先是对不动产的物权归属问题进行了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时产生的各种纠纷,不动产异议登记失效后的诉讼规则。对于共有物权方面的规定,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按份共有在转让其物权的时候,其他的按份共有人在相同的条件具备优先购买的权利,其中还对相同的条件情形进行了解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条,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胡文学 律师普法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胡文学律师,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秘书长
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
版权声明:本文发布于花草百科 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 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