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破产程序为:1、由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政府有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其中,公用企业和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和取得坏债担保的两种情形不予受理;3、债权人可以申请和解与重整;4、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有关人员中指定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进入清算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王勇 律师普法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
擅长:离婚谈判及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离婚诉讼代理、子女抚养权争夺、房产、股权及家族财产分割、分家析产与遗产继承、涉外婚姻专项法律服务、婚姻家庭相关协议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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