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房屋产权性质可以划分为:1、国有房产;2、集体所有房产;3、私有房产;4、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其他经济组织包括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社会团体等。房屋产权包括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的期限是永久的,土地的使用权按照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有不同的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闵晓芳 律师普法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闵晓芳律师,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律顾问、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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