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根据当地医保规定,异地就医的医务人员应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处理挂号备案手续。异地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付出。医疗完毕后,持有关票据到被保险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处理报销手续。2参保地、就医地完成医保网上结算的,需要异地按当地医保有关规定处理异地就医手续的人员,可到就医地刷医保医疗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不提早付出医疗费用。3投保地与被保险人所在地医疗保险地建立了医疗保险代偿合作关系。这样,只要被保险人在参保地医疗保险代理部门处理了相关挂号备案手续,在医疗场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委托给医疗场所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章法 律师普法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章法律师,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具有国家注册营销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时担任余干深圳流动党员支部书记、江西省余干政协委员
擅长:刑事辩护、工程建设、债权债务、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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