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建议债权人先与债务人协商让其还款,协商不成的建议债权人收集好证据和准备好起诉状,及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被告即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张丽丽 律师普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张丽丽律师,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律事务、不良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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