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只要手写的欠条意思表达真实,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必须有对方的签名或手印。如果对方要主张欠条无效,除非能证明该欠条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写的。即便如此,欠条也不是没有法律效力。从合同法的角度上来说,这种欠条可撤销,并且必须要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后就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陈忠 律师普法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陈忠律师,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侵权、劳动纠纷、公司合同、金融业务、征地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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