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发包方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的建设单位或项目所有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人负责建造,并向其支付工程价款;而承包方则接受发包方的法宝,负责对项目工程进行施工,属于施工企业。承包方和发包方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如承包方需要有承包建设各等级建筑的资质,而发包方需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筹建许可证等证件。在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方后,双方签订合同,委托承包方完成建造工作。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孔晓雪 律师普法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孔晓雪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天津市律协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擅长: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