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教育用地是属于划拨性质的。一般情况下,想使用土地的,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有些情况,是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而教育用地就是属于公益事业用地,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依法批准,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因此教育用地不是通过出让的方式,而是直接由人民政府通过划拨的方式取得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唐玉娟 律师普法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唐玉娟律师,律师
擅长:刑事案件辩护、民商事诉讼、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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