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认缴的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依照章程应当缴纳的注册资本。出资分为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两部分。主要有两种理解:一是注册股东(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为各期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实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为各期实缴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二是注册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为注册时认缴的出资总额和缴清全部出资的最后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和时间,为注册登记时实缴的出资总额和实缴全部出资的最后一次缴纳时间。
法律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除法律及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股东可以采用货币(货币资金的出资比例不再受限,)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估价、可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姜超 律师普法
江苏成商律师事务所
姜超律师,主任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务等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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