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我国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理应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但是,有的用人单位却找出一些理由拖欠员工的工资,拖欠超过一定期限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只要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发工资,那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员工因此离职的,那么在离职当天,公司需要结清所有的报酬,不然也违法。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胡文学 律师普法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胡文学律师,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秘书长
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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