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首部。文书上端居中写明标题“辩护词”,再写对审判人员的称呼语。2、正文,写辩护理由。先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再简明地概述对案件的基本看法,可以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也可以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还可以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3、尾部,写结束语。对辩护观点进行小结,简要提出对本案处理的意见和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张神兵 律师普法
广东惟通至道律师事务所
张神兵律师,律所刑事与民商事资深律师、深圳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办法律顾问、龙岗南岭派出所特聘调解员
擅长:知识产权、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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