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是根据地球自转,产生昼夜交替的现象形成了“日”的概念;根据月亮绕地球公转,产生朔望,形成“月”的概念,根据地球绕太阳公转产生的四季交替现象而形成了“年”的概念。
在古巴比伦王国时期,开始推行的历法是简单地定1年为360天、12个月。这种原始的历法十分粗疏,首先定每月为30天,就和朔望有的周期不符,而定1年为360天,也和1回归年的实际长度不一致。所以后来又有了改进,正常的依然等于12个,大月30天,小月29天,大小月相间,一年共354天,然后用置闰的方法来补充它与l回归年的不足,这样有闰月的年份就有13个月。巴比伦历把岁首放在春分,它的元月相当于现在公历的3月下旬到4月中旬,置闰月的原则则是尽量使岁首保持在春分附近。在公元前6世纪以前,置闰无一定规律,而是由国王根据情况随时宣布。到了公元前5世纪以后,则有了固定的闰周,先是8年3闰,后是27年10闰,最后到公元前4世纪确定为19年7闰。此外,巴比伦历不是朔日,而是以新月初见日为一月开始的一天。除年和月外,巴比伦人还提出了另一个时间单位星期,并用太阳、月亮和五大行星的名字来命名一个星期中的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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